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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兴县机关事务中心做好“三个共享” 提升大院停车保障能力
发布日期: 2024-04-01 字号:[ ]

长兴县机关事务中心积极响应《湖州市车辆停放管理条例》要求,做好三个共享有效优化停车资源配置,提升大院停车保障能力,满足干部群众停车需求一是做好错时共享满足多方需求非工作时间向社会错时开放行政中心地面车位301个以及办证中心地下地面车位96开放后社会车辆日均停放186辆,有效缓解了周边区域的停车难问题。二是做好临时共享缓解停车压力针对大型会议期间以及办证中心群众办事时停车难的问题,在上班时间开放市政广场作为临时停车场。市政广场临时停车场最大停放量可达到366个,最高使用率100%,充分满足了工作时段的停车需求。三是创新驻外共享,实现资源互通积极推行驻外单位共享车位制度通过与驻外单位协商,共享393个地下车位,并录入了483个驻外单位人员车牌。实现停车资源的互通共享,提高了整体利用效率。

通过上述行动举措的实施,长兴县机关事务中心有效缓解了周边区域的停车难问题,提升了公共服务水平。长兴县机关事务中心将继续加强与社会各界的沟通与协作,不断优化停车资源配置,为市民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停车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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