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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致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湖州市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行政中心4号楼夹层改造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 2024-07-25 来源: 采购处 字号:[ ]

 

项目概况

湖州市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行政中心4号楼夹层改造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485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ZX-JGSW-2024001

项目名称湖州市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行政中心4号楼夹层改造项目

预算金额(元):1050000

最高限价(元):1048665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湖州市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行政中心4号楼夹层改造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050000

单位:项

项目建设内容、采购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工期):45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提供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附件)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响应供应商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浙江省外企业须进浙备案);

项目负责人建筑工程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要求在有效期内提供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建造师证书及B类证书接受有效合法的电子证书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公司在职员工,提供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以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在响应截止日无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承诺书》(拟派项目负责人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在投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且在本项目评审结束前供应商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工程投标中成交(中标)或为第一成交(中标)候选人;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成交(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1.时间:/至202485,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3.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4.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地点

1.截止时间:20248509:00(北京时间)

2.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五、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地点

1.时间:20248509:00(北京时间)

2.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第6条规定接受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且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响应。
  (4)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项目的响应。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湖州市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湖州市仁皇山路666

项目联系人(询问):沈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2-2398161

质疑联系人:顾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0572-33993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致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湖州市康山街道嘉年华国际广场C座C1805室

项目联系人(询问):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2-2038559

质疑联系人:

质疑联系方式:0571-88026807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湖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址:湖州市吴兴区龙王山路518号

联系人:程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2-2150216


 

提示: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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