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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564491/2023-00008 成文日期:    2023-01-2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湖州市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湖州市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2022年度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3-01-2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湖州市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试行)》的要求,现将湖州市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如下:

本报告主要包括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和不予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是202211日至12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中国·湖州门户网站(www.huzhou.gov.cn)市机关事务中心栏目和湖州市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网站(http://jgswj.huzhou.gov.cn/)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湖州市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联系(地址:湖州市仁皇山路666号,邮编:313000,电话:0572-2398122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我中心根据《条例》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紧密结合机关事务管理工作实际,以提升为民服务水平为目标,进一步加强信息发布平台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建设和日常督查落实等工作,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条例》全面、正确、有效施行。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市机关事务中心在市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市机关事务中心目录下留存信息174条,2022年度发布13条,通过链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门户网站上载主动公开信息0条。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202211日至1231日,我中心没有发生依申请公开而不予公开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根据《湖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试行)》,我中心在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如信息公开申请人选择邮递方式接受政府信息公开的,我们将酌情收取邮递费。2022年,我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没有收取任何费用。

四、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211日至1231日,我中心没有发生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211日至1231日,我中心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22年度,没有发生针对中心及直属机构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度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度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七、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中心专在本单位办公室设立了政府信息查阅点和依申请公开受理点。根据《条例》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等各类制度。

    八、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通过完善工作机制,构建信息平台,保障了部门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地开展,为社会提供了便捷的信息公开服务。完善中心门户网站平台建设,优化栏目分类,及时更新内容,细化基础信息公开,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专栏建设。

    九、监督保障情况

    2023年,我中心进一步加强工作领导和协调机制,大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答复工作。主动接受市政府和社会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未有因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十、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主要问题

    一是工作标准化不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程度有待提升,与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及社会、公众期待相比,存在一定差距。

    二是渠道多样性不足。政务公开信息多来源于各科室及区县的日常工作报送,其他审核、审批、办事指南类信息公开较少,公开内容未实现全覆盖,内容相对单一。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是持续开展新《条例》的学习,深化落实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持续开展依申请公开案例教学,适应新形势下信息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的要求。
    二是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严格落实政策解读机制,更多发布权威准确、通俗易懂、形式多样、易于传播的政策解读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