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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投入”安吉县创新集中一体化 合同能源管理改造新路径
发布日期: 2024-12-20 来源: 安吉县 字号:[ ]

为贯彻落实上级政策文件精神,安吉县机管中心联合安吉县公安局结合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试点探索出一条“零投入”集中一体化合同能源改造新路径。

一、化零为整,突出治理整体性

当前安吉县不同类型的公共机构建筑面积、用能模式、能耗规模悬殊,统一管理困难较大。2024年集中办公的机关事业单位仅占15%左右,节能规模效益低,管理成本较高。如若针对单个公共机构进行合同能源改造,对于其中节能潜力较差、规模不经济的单位很难受市场青睐。因此县机管中心联合县公安局,结合公安系统内各派出所分布和管理特点,将整个公安系统作为一个整体打包,邀请第三方节能公司对县公安局和分布在各乡镇街道的派出所共10家公共机构进行合同能源改造,计算全局规模效益,达到整体节能降碳的目的。

二、化繁为简,提升项目操作性

项目实施步骤环节繁琐是公共机构实施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一个难题。一个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从计划到落地实现收益,需要立项、采购、安装、验收、评定、分享等诸多程序。各个环节既有技术评定要求也有行政审批规定。在改造方案的技术评审、招标采购的适用性、节能收益分享的支付等方面都需要多方讨论确定,程序复杂。本次安吉县派出所整体合同能源节能改造项目包含屋顶光伏建设、智慧化用电改造和整体监控平台搭建等轻量化改造内容。全部项目由第三方节能公司出资改造,收益全部从光伏售电中获得,不参与其他节能效益分享。因此在能耗基数审核、节能量认定、项目招投标以及节能管理环节进行简化,大大提升了项目的可操作性。

三、化势为利,实现资金零投入

结合公共建筑光伏推广要求和光伏安装模式,即由节能公司出资在公共机构屋顶建设分布式光伏,公共机构使用该项发电量,对应减少公共电网电量使用,产生节能效益。公共机构通过享受相应电价折让,节能公司通过享受光伏电站的电费销售收入,双方实现节能效益的分享。安吉县因势利导,在此基础上,由节能公司出资附加智慧化用电改造和整体监控平台搭建等内容。整个项目过程,公共机构无需进行任何资金投入及后续节能效益分成支付,真正实现资金零投入。

合同能源管理是基于市场运作的节能新模式,是公共机构摆脱财政投资依赖实施节能改造的新途径。在国家实施“双碳”战略目标的大背景下,公共机构带头开展节能改造,降低能耗,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对引领全社会树立节能降碳行动具体重要的指导意义。接下来安吉县将抓好示范带动,全面梳理公共机构建筑面积、能源消耗等情况,以公安系统整体合同能源改造模式为经验,推进县域整体公共机构合同能源改造,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为高质量建设国际化绿色山水美好城市注入强劲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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