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县机关事务中心积极响应《湖州市车辆停放管理条例》要求,做好“三个共享”有效优化停车资源配置,提升大院停车保障能力,满足干部群众停车需求。一是做好“错时共享”,满足多方需求。非工作时间向社会错时开放行政中心地面车位301个以及办证中心地下地面车位96个,开放后社会车辆日均停放186辆,有效缓解了周边区域的停车难问题。二是做好“临时共享”,缓解停车压力。针对大型会议期间以及办证中心群众办事时停车难的问题,在上班时间开放市政广场作为临时停车场。市政广场临时停车场最大停放量可达到366个,最高使用率可达100%,充分满足了工作时段的停车需求。三是创新“驻外共享”,实现资源互通。积极推行驻外单位共享车位制度,通过与驻外单位协商,共享393个地下车位,并录入了483个驻外单位人员车牌。实现停车资源的互通共享,提高了整体利用效率。
通过上述行动举措的实施,长兴县机关事务中心有效缓解了周边区域的停车难问题,提升了公共服务水平。长兴县机关事务中心将继续加强与社会各界的沟通与协作,不断优化停车资源配置,为市民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停车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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