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地方标准《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实施规范》(DB33/T 1401—2024)发布实施。该标准系省级标准“揭榜挂帅”项目,由温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牵头,联合浙江省质量科学研究院、温州市洞头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舟山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宁波市鄞州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等单位共同起草。标准在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发改委、省财政厅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基础上,进一步细化了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的基本要求、机构要求以及项目准备阶段、改造实施阶段、运维管理阶段、评估移交阶段4个环节的实施要求,包含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实施流程图、现场勘察内容和资料清单、能源基准修正方法、合同关注点等5个资料性附录,为全省公共机构规范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提供指引和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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