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64491/2017-00002 | 成文日期: | 2017-03-2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湖州市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湖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试行)》的要求,现将湖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如下:
本报告主要包括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和不予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是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中国·湖州”门户网站(www.huzhou.gov.cn)市机关事务局栏目和湖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http://jgswj.huzhou.gov.cn/)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湖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联系(地址:湖州市仁皇山路666号,邮编:313000,电话:0572-2399321)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6年,我局根据《条例》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紧密结合机关事务管理工作实际,以提升为民服务水平为目标,进一步加强信息发布平台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建设和日常督查落实等工作,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条例》全面、正确、有效施行。以“四张清单一张网”为重点,开展本单位行政审批事项(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的申报材料、审批要件、审批流程、审批时限、审批收费、责任处室、联系电话、监督措施等项目的梳理工作,并在“政务服务网”予以公开,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在服务群众、服务发展的积极作用,取得了明显成效。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在市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目录下留存信息1362条,2016年度发布156条,通过链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门户网站上载主动公开信息635条。此外,市机关事务局还通过举办“公共节能宣传周”、发放宣传资料、进社区走访等各种形式,多渠道、全方位地向社会各界公布涉及机关事务管理职能的政府信息。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我局没有发生依申请公开而不予公开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根据《湖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试行)》,我局在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如信息公开申请人选择邮递方式接受政府信息公开的,我们将酌情收取邮递费。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没有收取任何费用。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本局及直属机构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五、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6年,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在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进一步增强了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设置的规范性和内容更新的时效性。同时,充分借助湖州市机关事务局门户网站不断拓展政务信息的公开渠道,最大限度的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对新版市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改版升级后相关功能灵活运用的程度还不高;二是信息公开的时效、内容,距离《条例》要求以及社会需求相比,还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三是信息公开的数量有待提升,查询检索还不够便捷。
下一步将围绕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门户网站的日常维护,规范政务公开意见箱的办理回复工作,及时回应群众关切的问题;二是加强门户网站与政府信息公开栏的同步发布,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三是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培训工作,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